2025遼寧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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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以下簡稱“海城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28日(含)-2007年9月28日(含));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熱愛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錄用后能夠服從組織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無吸毒史,其他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5.戶籍不限,男性,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專業不限。具有C1及以上駕照并能熟練駕駛車輛。
6.有下列情形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或公務員招考中或其他國家考試中被招考(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舞弊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的人員;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錄的人員;
(8)其他不宜從事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注意事項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報考;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
3.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應按公告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同時按相關規定處理;
4.考生自開始報名至聘用結束期間,要時時關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信息發布,同時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和錯失網站關注內容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5.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6.本次招聘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5年10月9日- 2025年10月14日;
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
3.報名地點:海城市人社局一樓大廳;
4.報名材料:
(1)戶口本原件和戶口本首頁及本人復印件各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各一份;
(5)《2025年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公開招錄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
5.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2.筆試的時間、地點、內容以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3.成績查詢:考生筆試成績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以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當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情況,并列者一同入選。進入面試人選相關事宜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三)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2.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成績的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面試合格人員和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醫生與進入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醫生或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招聘方式及待遇
此次招聘錄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其工資標準參照海城市地區輔助性崗位工作工資標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從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并解除勞動關系。因工作需要,海城分局將對新聘人員的崗位類別和職位進行個別調劑,對不服從調劑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勞動關系。
八、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附件:2025年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
2025年9月28日
原公告標題:2025年鞍山市生態環境局海城分局公開招錄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來源鏈接: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509/0175904672814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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