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海西寧城北區醫療保障局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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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社會監督作用,更好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切實維護基金安全,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4〕24號),現面向全區公開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6名。選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代表、醫藥衛生代表、會計審計、法律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離退休干部、社區居委會干部職工、參保群眾代表等其他關心支持醫療保障事業且具備相應能力的各界人士。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二)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熱心公益事業,關心和支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
(三)熟悉醫療保障相關政策法規,或具備社會保險、會計審計、法律、醫療醫藥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歷。
(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能勝任監督工作。
(五)具備履行監督職責所需的時間和精力,善于聯系群眾,能夠客觀反映情況。
(六)無違法犯罪記錄和嚴重失信記錄。
三、主要任務
(一)對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員使用基金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并及時向區醫療保障局反饋涉嫌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問題線索。
(二)對區醫療保障局、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依規履職等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完善醫保政策、優化醫保管理、強化基金監管等建議。
(三)根據區醫療保障局工作安排,參加基金監管相關的宣傳、培訓、研討、監督檢查等活動。
(四)關注民聲輿情,反映社會各方對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主動參與網絡和媒體互動,弘揚正能量。
(五)承擔區醫療保障局委托的基金監管其他相關工作。
四、報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個人自薦、單位推薦方式報名,有意向者請于2025年9月8日前將信息登記表發送至郵箱18862153783@163.com。
五、其他事項
(一)區醫保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其專業背景、工作經歷、年齡結構、代表性等因素進行考察,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后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頒發社會監督員聘書,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任期3年;
(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工作為公益屬性,無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青海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西寧市城北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原公告標題:城北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公開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來源鏈接:https://www.xncb.gov.cn/html/tzgg/36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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