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招聘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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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應急管理監管隊伍專業化能力建設,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事故調查、應急處置等方面補充專業技術人員,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按照應急管理部司法部《關于印發〈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應急〔2021〕93號)和盟行署要求,盟應急管理局擬公開招聘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聘崗位及職責
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1名駐礦(煤礦)安全生產協理員,工作地點為錫林郭勒盟各旗縣市(區)。
崗位職責
駐礦(煤礦)安全生產協理員按照應急管理部門安排,協助行政執法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1.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復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2.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消除風險隱患;
3.參與行政案件研究討論;
4.執行行政執法決定;
5.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6.完成應急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02
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駐礦(煤礦)安全生產協理員崗位,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男性,年齡為22周歲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
3.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
4.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詳見崗位表)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持有礦山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二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者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資格;
5.具有1年及以上礦山安全檢查相關技術與管理工作經歷;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
1.未滿18周歲或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與原工作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存在勞動爭議未解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其他不適合聘用情形的。
03
報名時間
2025年8月28日至9月5日
04
薪酬待遇
駐礦(煤礦)安全生產協理員工資待遇執行年薪制(年薪12萬元,含稅,其中包括工傷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意外險及差旅費等費用)。實行績效考核工資制度,即工資總額(合同中約定)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崗位工資(占工資總額60%)按月發放,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40%)根據績效考核情況按季度發放。工資申請盟財政撥付,個人相關稅費由盟應急管理局代為扣繳。
05
招聘流程
(一)報名
報名人員登錄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官網:http://yjglj.xlgl.gov.cn/yjglj/index/index.shtml【公示公告】欄下載《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報名表》,于9月5日前將《公開招聘報名表》和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及工作經歷相關憑證(勞動合同、繳費等)掃描件(PDF格式)發送至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郵箱(.com)或者送至錫盟檢察分院辦公樓5樓503室,報名聯系電話0479-8212635。
(二)報名資格初審和考試
報名截止后,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資格初審,符合應聘條件人員參加考試,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形式進行,均為漢文制卷,只能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題)。筆試、面試分別為1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相關人員出題進行筆試。筆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
對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即現場審核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原件)。應聘人員經復審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相關人員組成面試工作組開展面試工作。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為確保招聘人員基本素質,本次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工作有關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應聘人員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與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征求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遞補。
(四)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五)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由盟應急管理局組織簽訂聘用合同,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應當明確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的崗位職責、權利義務、薪酬待遇、聘用期限、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等內容。首次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咨詢電話:0479—8212635(人事教育科),8216305(煤礦監督管理科)
監督電話:0479—8109953(盟紀委監委派駐盟應急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原公告標題: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招聘駐礦安全生產協理員1名
來源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ze8f4q0OlfQxXs0GCIN3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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