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臨汾大寧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公告
山西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山西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山西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隊伍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大寧縣機關事業單位合同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大寧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8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的大寧縣戶籍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8名。
四、崗位職責
城市管理協管員崗位在大寧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二中隊,協助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內人行道以上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自行車、摩托車停放有序,勸阻違規停放行為;
2.管理占道經營、占道堆放物料等行為,及時勸阻和制止流動攤點、店外經營等違規行為;
3.清理亂貼亂畫、亂掛亂曬等現象,維護城市環境整潔;
4.對違反城市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必要時向城管執法人員報告并協助處理;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文明執法,維護城管隊伍的良好形象;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如綠化管理、路面污染清理等。
五、招聘條件
1.報名應聘城市管理協管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間出生),男性;
(3)具有大寧縣戶籍,戶籍遷入時間、居住時間截止2025年8月3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6)組織紀律性強,執行力強,能適應基層一線工作;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以及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城市管理協管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6)不適合從事城管協管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縣政府同意后,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線下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5年8月4日 8:00至2025年8月8日18:00。
報名地點:大寧縣住建服務中心
2.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攜帶本人①身份證;②戶口本;③畢業證;④一寸照片;⑤學信網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⑥無犯罪證明(戶籍地派出所出具);⑦征信報告前往大寧縣住建服務中心,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交《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并對填報的個人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3.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8月9日8:00至2025年8月13日18:00。
資格初審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1.筆試
(1)報名人數達到24人及以上時,開展筆試工作,24人以內,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3)命題和閱卷: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有關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4)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和城市管理執法基礎理論等。
(5)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6)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7)本次筆試成績不設最低分數線,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①準考證;②《報名表》;③《誠信承諾書》;④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⑥學信網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⑦無犯罪證明(戶籍地派出所出具)⑧個人征信報告。上述材料均1份。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及考核合格證書。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有關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及有關要求等將公開發布公告。
(2)面試對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時間為10分鐘(思考時間包括在內)。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
(4)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人數一般為5-9人,由外聘專家、相關專業人員擔任。考官小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5)面試內容范圍:城市管理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常識、基礎業務知識、溝通協調與應急處置能力,以及對崗位認知和職業道德素養等。
面試工作關鍵環節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體檢: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將公開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
2.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面試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組審核同意后,確定為聘用人員,與縣住建服務中心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所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招聘前有違法犯罪、隱瞞不報的;
(3)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規定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9)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10)不適合從事城管協管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待遇保障
城市管理協管員屬于編制外人員,聘用期限一般一次為1-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據工作需要和綜合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城市管理協管員的社保、休假等相關待遇,參照執行已聘用人員標準。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于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七、招聘紀律
1.嚴格執行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2.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回避規定。
3.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4.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注意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均在大寧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2.考生提供的電話等聯系方式要確保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3.打印準考證后,考生應妥善保管,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均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覺,切勿上當受騙。
九、咨詢、監督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0357-5512319(縣住建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357-7722223(縣紀委監委)
電話接聽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
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5年8月1日
原公告標題:大寧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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