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呼和浩特市總工會招聘調解員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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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22〕71號)、《內蒙古自治區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實施辦法》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健全勞動爭議調處化解機制,有效發揮工會在調處勞動爭議中的職能作用,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呼和浩特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以下簡稱“調解工作室”)調解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呼和浩特市“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調解員3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70周歲以下(含70周歲,1954年12月1日內出生),具有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和能力,重點從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團、工會法律顧問、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勞動關系協調員,以及退休的法官、檢察官、工會干部、人社干部等人員中選聘,各類人員擔任調解員須遵守從業、兼職等行為限制規定;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為人正直、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于調解工作;
4.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具備專門知識和豐富的社會經驗;
6.具備勝任調解工作的培訓經歷或工作經驗;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正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線下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大街87號奈倫國際B座11樓1101辦公室;
3.報名時間:2025年6月18日09:00—6月24日17:00;
4.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條件;
5.應聘人員報名應提交《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
6.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6月25日09:00—6月25日17:00;
3.資格初審人員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相關人員共同組成;
4.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通過電話另行通知:
2.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要求的工作經歷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大街87號奈倫國際B座11樓1114調解室;
4.面試考核組成員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相關人員共同組成;
5.面試采取面談的方式,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官網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1.對面試成績合格擬聘用人員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辦理聘用手續。
2.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共同發放聘書上崗。調解員補貼依據《關于開展“人社+工會”勞動爭議裁調對接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執行,采取“以案定補”、“一案一補”原則給予辦案補貼。在職公職人員擔任調解員的,不領取辦案補貼。
四、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人員必須回避。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等事宜,應聘人員謹防上當受騙。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官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咨詢電話:0471-5181251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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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標題: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公開招聘調解員公告
來源鏈接:http://rsj.huhhot.gov.cn/zwgk/gsgg_new/202506/t20250617_190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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