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2人公告
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內蒙古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進一步充實蘇尼特右旗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隊伍,優化人才結構,滿足事業發展需求,根據《錫林郭勒盟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的實施意見》,決定為旗部分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2人,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具體引進崗位詳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5月29日(不含)至2007年5月29日(含)期間出生;對取得博士學位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5月29日(不含)以后出生;
7.學歷學位要求: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號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俱全)及以上。海外院校碩士畢業生,要求畢業當年度該院校世界排名前400名(含),且同時具備國內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或海外世界排名前400名(含)高校本科學歷。
8.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不接受使用第二學位、輔修專業報名;
9.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取得相關證書或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其中:2025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不含2025年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錫林郭勒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青團團籍的人員;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具體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向指定郵箱提交電子版報名材料方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步進行,資格審查結果予以電話告知。
2.報名時間: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9日。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電子版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報考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人員報名材料發送至sntyqfgw@163.com,報考旗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人員報名材料發送至sntyqgtj@163.com,以指定郵箱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應聘人員發送電子郵件后,可撥打引進單位咨詢電話,確認招聘單位是否收到報名材料。對因應聘人員錯發郵箱,導致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的,按自愿放棄報名對待。
4.應聘人員須將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順序依次掃描成電子版,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壓縮包名稱按“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姓名+聯系電話”格式命名。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藍底電子版照片1張;
(2)《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本人簽字后掃描);
(3)《考生誠信承諾書》一份(附件3,本人簽字后掃描);
(4)有效期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5)畢業證、學位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學歷、學位認證材料。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報考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不提交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其引進資格。
5.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本次引進不設置開考比例,不收取報考費,資格審查通過,即為報名成功。
6.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和工作簡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以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在填寫學習經歷一欄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專科、本科、研究生和博士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雙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在填寫工作經歷一欄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7.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引進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引進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溫馨提示: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必須保持暢通。報考人員須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無任何加分項。
2.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蘇尼特右旗政府門戶網站和蘇尼特右旗微發布上通知。
3.面試滿分為100分,劃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處理,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4.報考人員憑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四證之一)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攜帶證件的,不允許參加面試。
5.引進計劃內同一職位末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根據實際確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
1.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引進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成績可進行一次等額遞補。
2.體檢時間、地點在蘇尼特右旗政府門戶網站和蘇尼特右旗微發布上通知。體檢費用由引進人員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引進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引進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引進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3.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本人承擔。
4.體檢醫生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察
1.體檢通過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引進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地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進入考察環節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
(五)公示
對經蘇尼特右旗2025年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小組研究并請示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引進人員在蘇尼特右旗政府門戶網站和蘇尼特右旗微發布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確定為正式引進對象。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將取消引進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六)聘用
1.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引進人才納入引進單位事業編制,引進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進人才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具有同一單位連續1年(含)以上工作經歷的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經歷),試用期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進人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辭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引進單位。在引進人才與引進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中,明確服務期間的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3.擬引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報考相關崗位人員未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引進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進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引進資格的;
(5)擬引進人才未在規定時限內到引進單位報到的。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引進人才相關待遇按照《錫林郭勒盟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一)安居保障。引進人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人員,分別給予每人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安家費。
(二)戶口遷移。引進人才可在我旗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隨本人遷移戶口。
(三)子女入學。對引進人員有就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子女的,可選擇旗內學校(幼兒園)就讀,由旗教育局負責辦理入學手續。
(四)配偶就業。非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企業推薦就業崗位。鼓勵引進人才配偶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五)職稱評聘。本次引進人才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且符合條件的,引進一年內不受單位結構比例和崗位職數限制,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不足的,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予以聘用。引進人才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不受試用期限制。如引進單位無相應空缺崗位的,通過設置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五、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蘇尼特右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旗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本次人才引進違紀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
(三)人才引進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時間、程序、要求等,屆時將在蘇尼特右旗政府門戶網和蘇尼特右旗微發布上發布公告。
(二)為強化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三)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引進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引進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本次引進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引進無關。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479-7215584(旗委組織部)
0479-7490760(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7222357(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0479-7225039(旗自然資源局)
監督電話:
0479-7215584(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0479-7222096(旗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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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蘇尼特右旗委員會組織部蘇尼特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公告標題:2025年內蒙古蘇尼特右旗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來源鏈接:http://job.mohrss.gov.cn/sydwgg/16595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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