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延攬優秀人才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陸軍將組織實施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專業技能類文職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含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軍隊文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近3年作為軍隊文職人員擬錄用對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
(7)被軍隊用人單位或者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
(8)現役軍人、在職軍隊文職人員(公告發布之日);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錄聘用為文職人員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軍隊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軍隊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在同一用人單位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軍隊人員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力資源、紀檢監察、審計、財務、軍事設施建設等敏感崗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政治條件。應當符合軍隊招錄聘用文職人員的政治條件。
(二)資格條件。應當取得與招考崗位有關的相應專業(工種)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具備崗位要求能力。
(三)學歷條件。應當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
(四)年齡條件。年齡不小于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9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
(五)身體條件。應當符合《軍隊選拔軍官和文職人員體檢標準》規定的招錄聘用文職人員體檢標準條件,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戶籍條件。應當符合崗位要求的相應戶籍條件。
(七)其他條件。應當符合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確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取得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