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安溪縣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審判輔助工作人員4人公告
泉州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泉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泉州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根據工作需要,安溪法院擬招聘審判輔助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審判輔助工作人員4名。
二、招聘條件
1.男女不限,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23日后出生);
2.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或往屆畢業生,法學、財會專業優先;
3.工作認真負責,勤勉敬業,能吃苦耐勞,有團隊合作精神。
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與安溪縣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現有聘用人員存在回避關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有作為被執行人未了結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三、工作地點
安溪縣人民法院有關窗口單位(含基層法庭、巡回法庭及有關訴訟窗口)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雙休日除外)
五、招聘程序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攜帶所需提供的紙質版材料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7:00前交至安溪法院政治部辦公室507。
2.所需提供的紙質版材料:
①《安溪縣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文末點擊下載);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④一寸彩色證件照;
⑤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需提供所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報名后,當場對符合條件應聘者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情況,擇優研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2.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首次簽訂合同期為兩年,合同期滿后,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3.試用期滿后工資為4000元/月,實行月工資包干制。前述工資包含依法由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
4.住宿自理,聘用后服從我院崗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安溪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23232390
安溪縣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7日
原公告標題:安溪縣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審判輔助工作人員的公告
來源鏈接: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6431
版權聲明
本站點所有事業單位、教師等招聘考試信息均來自官方公開招聘公告,文章結尾附有原文鏈接;發布的來源標注為“事業編考試網”的文章,版權均歸事業編考試網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本文鏈接:http://www.syhldjz.com/zpxx/310462.html

